外观设计视图要求
审查指南说话要严密,又要官方,不仔细看还真不知道他在说些什么。最切实的问题就是,现在有一个产品要申请外观设计,到底应该怎样拍照呢?具体地说,应该拍几张照片。如果是一个产品还好些,如果有100个产品,你能老老实实地拍摄六面视图,一个一个贴上去吗?
对于单个产品,不包括组件和套件产品来说,视图的设置只考虑两种情况就好了,这样的想法能节省很多时间。
三维产品,两种情况就可以了。
第一种情况,拍摄所有的六面视图,不需要立体图。如果可以省略一些对称或者相同的视图,要注意:俯仰视图至少拍一个,左右视图至少拍摄一个,主视图必须有,后视图可省略。
第二种情况,只有一个视图具有设计要点,其他方向视图都没有设计要点。这种情况应该至少有两幅视图,一个是具有设计要点的视图,另一个立体图,这是必须的。
如果是平面设计产品,则要求两面视图。
审查指南
第一部分第三章4.2 外观设计图片或者照片
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表示在图片或者照片中的该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为准。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七条第三款的规定,申请人应当就每件外观设计产品所要求保护的内容提交有关视图(图片或者照片),清楚地显示请求保护的对象。其中的“有关视图(图片或者照片)”,
就立体外观设计产品而言,
产品设计要点涉及六个面的,应当提交六面正投影视图;(第一种情况)
产品设计要点仅涉及一个或几个面的,应当至少提交所涉及面的正投影视图和立体图;(第二种情况)
就平面外观设计产品而言,
产品设计要点涉及一个面的,可以仅提交该面正投影视图;产品设计要点涉及两个面的,应当提交两面正投影视图。
必要时,申请人还可以提交该外观设计产品的展开图、剖视图、剖面图、放大图、变化状态图以及使用状态参考图。
至于组件、套件、变化状态,这些更有说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