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常用语-所述、其、它、该、此
“所述”不用说,以前我还写过“所述的”,后来一律改成“所述”,因为这只是个习惯用语,谁都知道是什么意思,少写一个字省事不少。“所述”的用处主要是确认专利概念、专利术语。在前文出现过的术语,在后面的某句话中出现时,应该冠以“所述”两字,表示是前文提到的。
其,“其”字有时候用于指代前文出现的专利概念、专利术语,但是只能用于指代紧跟着的前一句中出现专利术语。比如,“一种刮胡刀,其特征在于……”,这里的“其”就是刮胡刀。还有,“一种刮胡刀,其特征在于:还包括刀片连接装置,其……”这里的“其”就是指代刀片连接装置。
它,与“其”字是一样的,指代前文出现的专利术语。
“该”“此”同样只能用于紧跟着的前一句中出现的专利术语,比如“一种刮胡刀,其特征在于:还包括刀片连接装置,该(此)刀片连接装置……”。这两个字跟“其”“它”不同的地方在于,“该”“此”只能作为冠词,不能直接指代专利术语,它们的后面还要加上专利术语。
一种桌子,包括桌面和桌腿,所述桌面包括上层板和下层板,该下层板为棱形,其……
一种桌子,包括桌面和桌腿,所述桌面包括上层板和下层板,该下层板为棱形,其……
“所述”两个字,谁都知道要用,但是“其”“该”“此”就不怎么常用了。我觉得这三个字很好用,应该大力提倡。在任何情况下,所述都可以代替这三个字,但是用这三个字能让专利文献可读性和文采稍微好上那么一点。
一种桌子,包括桌面和桌腿,所述桌面包括上层板和下层板,所述下层板为棱形,所述下层板……
开会讨论问题,新人总爱说查询到的已经授权的专利就是这么写的,然后稍微老资格一点的人哄的乍起,说我们应该以专利法和审查指南为标准,不能以别人的专利文献为标准。我也曾经被人哄过。
现在我也已经算是老资格了,我要说,其实按照已经授权的专利作为模板对照着写,是非常正确的方法。谁不是照着模板一点一点地学习体会的。至于已经授权的那些专利写法对不对,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太古老的肯定有问题了,比如85年申请的五笔字型专利,一个独权里面写了输入法和键盘两个主题,现在看起来肯定是不对的。至于不是太古老的,尤其是02年新专利法之后的,或者06年审查指南之后的,而且是专利代理人撰写的,不是申请人自己写的那种专利,完全可以作为撰写专利的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