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专利扫盲贴 > ★专利扫盲帖,2.6申请专利的程序和文件

★专利扫盲帖,2.6申请专利的程序和文件

发表于2009年10月23日;阅读 8 次
 
原文地址: 作者:

2.6申请专利的程序和文件

上述讲完了专利申请需要的实质性条件,下面就是形式条件,也就是申请专利到哪去提交文件,需要怎样走程序,时间限制是多久,要提交什么样的文件,交多少钱。

2.6.1申请程序

申请专利的流程包括必备程序和选用程序。所谓必备程序就是无论如何都必须要走过去的程序,主要是国家知识产权局的程序,选用程序指的是不一定必须经过的程序。

必备程序

包括如下,任何授权的专利都必定经过如下程序。

1)将专利申请文件提交给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受理处或者各省市的代办处,提交专利申请费以及其他可能产生的费用;

2)国家知识产权局进行审查;

3)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出授权通知,办理授权手续。

选用程序很多很复杂,挨个列出来也不大容易讲明白,因此我通过一个典型的申请流程将所有程序包括在里面,一起介绍。除了上述三个程序以外,任何其他程序都是有可能不发生的。

典型程序

对于一个典型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申请人委托代理机构进行申请,在最常见的情况下应进行如下程序。

1)提供技术交底书

撰写专利技术交底书,交给专利代理机构。

技术交底书包括文字和附图两大部分,文字是必不可少。对很多技术来说,没有图,只有文字是讲不清楚的,例如复杂的机械结构,所以附图也很重要。

1、文字部分的要求

主要讲用什么样的技术,而不要用太多篇幅讲该专利申请有什么用。有的申请人翻来覆去写自己的产品如何如何好,但是该产品的具体结构一点都没写。专利保护的是技术方案,而不是功能。

2、附图部分的要求

如果是机械或者电学产品,一定要提供产品示意图,而且必须是线条图,并且提供根据附图对产品的说明。一定要解释产品的各个部分、组件的名称。为了节省彼此的时间,示意图最好是可编辑的电子版,例如AutoCAD或者Word等,电子版的示意图修改方便。

如果申请方法专利,尽量提供流程图或者示意图,并据此进行说明。

2)撰写申请文件

代理机构撰写专利申请文件,与申请人相互协商最终确定申请文件。

这个过程其实是非常重要的过程,因为无论是授权审查还是将来进行维权,所依赖的基础都是这个阶段完成的申请文件。这期间完成的申请文件的质量直接关系到授权前景、权利稳定性以及保护范围,所以说委托一个水平高的代理人是至关重要的事情。

因为申请人一般不懂得专利申请文件如何撰写,可以非常确定地说,如果没有专利代理人的参与,一份可以获得诺贝尔奖的技术发明也可能无法授权,也可能即便授权却毫无保护作用。因此申请人一般要撰写技术交底书提供给专利代理机构,由专业的代理人根据专利法的要求写出来既可以保证授权,又可以为申请人获得最大保护范围的申请文件。

授权的可能性(权利的稳定性)与专利的保护范围是对立的矛盾,保护范围越小授权可能性越大,但是保护范围的缩小有可能无法实现申请人的保护意图。这个矛盾如何衡量,只有专业的专利代理人才能处理。

专利申请文件有很多形式上和实质上的要求,专利申请人没有太多的专利知识,有可能将一份原本很好的技术方案因为内容公开不充分而无法授权,也有可能因为披露了过多不必要的技术细节而丧失了技术开发的领先优势。

3)提交申请和费用

专利代理机构将申请文件提交给国家知识产权局,拿到受理通知书,提交申请费和其他费用。

提交的方式有很多种:

1、电子提交,但是仅限于已经与国家知识产权局签订了电子代理协议的代理机构,目前绝大多数专利申请仍然是通过纸面文件的形式提交到国家知识产权局;

2、邮寄提交,直接邮寄到位于北京的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部门,邮件的寄出日视为专利的申请日;

3、提交给位于各个大城市国家知识产权局代办处。

上述任何方式提交的专利申请,经过申请文件的形式审查后,会得到国家知识产权局下发的受理通知书,上面记录了专利类型、主题名称、申请人、发明人、申请日、申请号、代理机构和代理人。专利受理通知书就是专利申请的凭证,但是要注意,这并不代表专利已经授权,也不代表肯定可以授权,样本如第五章图5-1-3所示。

申请费当然是必须交的,同时提交的其他费用名目繁多,但实在没有必要讲得那么细,我都不一定记得住那么多,作为申请人更没必要了。真正进行委托代理的时候,合同里自然会明确这些费用。

只告诉一个总数就够了,在不委托代理机构的情况下,从专利提交给专利局到办理授权手续,拿到授权证书,发明专利也就4000元,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不到1000元。若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话,全程委托的费用,每项专利发明约5000元,实用新型约2500元,外观设计约1500元。这样总计算起来,一般来说,发明不到9000元,实用新型不到3500元,外观设计不到2500元。代理机构的收费各凭本事,愿打愿挨,有收费高的代理机构,也有收费低的代理机构,至于水平能力那就见仁见智了。上述代理机构费用算是行价吧,不算高也不算低,有更高的,也有更低的。

4)审查

国家知识产权局进行审查,并发出各类通知书,专利代理人针对通知书进行答复。

这个过程是专利是否授权的关键,实际上就是国家知识产权局审查该项专利申请是否符合专利法的授权要求。在此过程中,专利申请人几乎不可能对专利申请进行修改(看我的用语,几乎不可能,意思就是可以修改),主要的任务就是对审查员的意见作出有针对性、有意义的答复。

无论从修改的意义上,还是从答复审查员的意见的角度上,专利代理人的作用至关重要。这期间专利代理人的工作主要包括1、文字意义上的修改(针对补正通知书),2、实质意义上的修改(针对审查意见通知书),3、答复审查意见(针对审查意见通知书)。

1、文字意义上的修改不值一提,也并不重要。

2、实质意义上的修改指的是审查员在审查意见通知书中指出专利申请中某些内容不符合专利法的要求,在审查员的指示范围内可以进行一定的修改。这个时候的修改是非常微妙的,有时候甚至一两个字的增减都可能导致完全不同的结果。而修改又是非常重要的,在合法的范围内,有的时候专利保护内容可能被修改的面目全非,完全不是原始提交的模样,这种情况下若没有适当的修改,一味坚持原先的申请内容将导致专利申请无法授权。

从这两个意义上说,专利代理人的工作也是至关重要的。

3、答复审查意见是专利代理人在审查阶段的主要工作。

因为修改并不经常发生,或者说即便发生也一般不会进行较大的改动,主要的工作还是针对审查员的意见进行陈述。

根据我的工作经验,在审查阶段,审查员既不是妨碍专利授权的竞争敌手,也不是高高在上的审查领导,而是共同探究一个专利申请是否符合专利法要求的研究伙伴。审查员和代理人只是一项工作的两个方面。审查员的意见经常是否定性的,极力否认专利;代理人自然是极力肯定专利。审查员之所以如此,是因为审查员的职权所在;代理人之所以如此,也是代理人的职权所在。

实际上,一件专利申请能否授权,并不是审查员和代理人的个人决定,从绝对意义上讲,一件技术方案从诞生之日起,它是否符合专利法的授权要求就命中注定了。代理人和审查员的认真工作,只是尽可能地透过现象看本质,即便本质无法看清楚,但完全可以八九不离十。举个例子,申请一件4条腿的桌子发明专利,无论代理人如何努力,这也是不可能授权的。申请一件可以在外太空随意旅行的飞碟,审查员就是再吹毛求疵,也必须授权。

上述内容有点太哲学化了。但从我的工作实践来讲,与审查员的交流都是很爽快的,审查员并不会因为职业原因就一味地坚持自己的否定观点,只要代理人可以提出正确的观点和明确的证据,审查员一定会接受。审查员的观点也并不总是正确的,我也数次完全推翻了审查员在审查意见通知书中的否定观点,最终使专利申请得到授权。甚至还有客户在驳回通知到期的前三天将专利申请中途转委托给我,通过提出恢复权利请求以及答复审查意见,最终使已被驳回的专利申请起死回生。

5)授权

发出授权通知书,办理缴费和授权手续。

这个过程比较简单了,审查没有问题就可以授权了,缴纳授权证书费用,办理授权手续就可以拿到专利证书了。在委托了代理机构的情况下,一切都不需要申请人操心,只要在适当的时间后询问一下工作进度即可。

很多申请人对于专利审查的时间非常担心,总是不停地催促到底什么时候才能授权。正常来说,一旦专利申请已经提交给国家知识产权局,代理机构一般是使不上什么劲的,即便是我上面有人也不行的。因为现在国家知识产权局的案子分配和顺序都是电脑排号,即便认识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局长也不可能人为地把你的专利申请从后面提前到前面进行审查。

不过,国家知识产权局为此倒是提供了加快审查的特殊程序,只要提交一定的费用和书面材料,就可以加快审查。费用不是问题,1400块,但是这些材料比较难搞,而且加快审查的理由也比较难找。比如是,国家重大科技项目需要加快进度,专利即将进行许可实施等等。

一般来说,发明专利正常程序从申请日到授权大概三四年,没准。而实用新型和发明专利,目前我看到的最快有六个月,最慢不知道,正常来说10个月可以授权。所以,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一般都没有必要催促,提前几个月似乎意义不大。而发明专利由于审查时间长,做一做加快审查程序有的时候还是比较有必要的。

什么是OA

OA也是个常见概念,英文叫做Office Action,代表的中文意思就是审查意见通知书,所说的答复OA就是答复审查意见。以后听到代理人跟你说OAOA的,你就跟他说,我知道OA是什么,你不用解释了。

2.6.2发明专利申请所需文件

理论讲完了,现在进入实战阶段,究竟怎样准备一份专利申请文件。因为专利分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三种,而且是否委托代理机构以及是否提出优先权、分案申请、提前公开或相关事项的证明材料,等等如此多的事情会有很多种变化,我就选择一种最典型的申请形式讲解。

委托代理机构申请一项发明专利,提出最常见的提前公开和实质审查请求,无优先权,非分案申请,提交给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必备文件包括如下。

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提交给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必备文件,去掉下面的(6)提前公开请求书和实质审查请求书。

1)发明专利请求书

内容包括

1.发明专利申请的主题名称、发明人姓名

2.申请人名称(姓名)、地址邮编、电话

3.委托的代理机构名称和代码、专利代理人姓名和执业代码

4.提交的全部申请文件的名称和份数

请求书如何填,申请人无需掌握,因为在委托了代理机构的情况下,专利代理人会向申请人索要上述信息,由代理人负责填写完整,提交给专利局。申请人所需要做的,只是把请求书所需要的信息提供给代理人即可。

2)权利要求书

内容是专利要求保护的范围,是全部申请文件里最重要的文件,因为它直接关系到专利的保护范围。换句话说,其实专利的保护范围有多大,就是看权利要求书写得如何。

举例说明,同样一种带有把手和盖子的杯子,甲代理人撰写的专利申请A的权利要求书写明要求保护的是把手,而乙代理人撰写的专利申请B的权利要求写明要求保护的是盖子,那么同样的发明将有不同的保护范围。

这也是为什么要将自己的宝贝交给一个优秀的专利代理人的原因,水平不够高的代理人可能将本来应该保护把手的杯子写成了保护盖子,而如果不委托代理人就可能既没有保护把手,也没有保护盖子。

权利要求书的撰写是一种非常微妙的工作,一字之差谬以千里的情况很常见,把权利要求书的玄妙之处讲清楚是很难的,但我在此仅需要给专利申请人们一个印象和两个原则即可。

一个印象就是,权利要求书是体现专利代理人水平的重要标志。

一项专利是否授权,归根结底还是申请人的技术方案的问题。把一项技术发明交给多个水平都很高的专利代理人,最终授权得到的专利保护范围必然在本质上是相同的。也许在层次上,在措辞上差异会很大,但是透过语言的不同,探究保护范围的本质,其必然是相同的。如果所托非人,权利要求书写的不好,就可能没有起到保护作用,那么麻烦就大了。

在这个意义上说,专利申请人的必备工作仅有两项,第一是尽可能地研发最好的技术,第二是选择最好的专利代理人,其他的一切工作都委托给代理人来做。

权利要求书固然重要,说明书也绝不可以小瞧。强调权利要求书并不意味着说明书可以随便写。因为说明书的问题而导致专利不授权的情况也大把大把。

我个人建议,如果申请人对几千块钱的代理费用并不心疼的话,尽可能找规模较大、口碑较好的代理公司。下一章我会较为详细地为专利申请人介绍专利代理人这个职业,国内较为著名的代理公司和律师事务所。

两个原则就是,粗略判断权利要求书的好坏的原则。先声明,要想准确地判断一个权利要求书写的质量好坏,不是只看权利要求书本身就可以判定的,也不是结合全部申请文件就可以判定的,只有经过检索和对比分析才能判定。

换句话说,权利要求书的质量是要与现有技术进行对比的,只有检索到现有技术,经过对比之后才能判定质量的高低,只看权利要求书自身是不可能知道权利要求书的质量好坏的。不要以为缩小了保护范围就认为写得不好,实际上代理人可能是明知授权前景不妙,因此才特地缩小了保护范围以增大授权前景。

给申请人两个非常粗略的判断原则,完全不能当真,但可以作为一种质量好坏的印象判断。专利代理人自然绝对不可能以这两个标准进行判断,但申请人还算是马马虎虎可以凑合用。

1.权利要求的数量,在10条以内越多越好。

正常来说,中国的专利申请的权利要求一般在10条以内,超过10条的话,每条缴纳150元附加费,所以中国绝大多数专利申请的权利要求都在10条以内。

有一些动辄几十条上百条权利要求的专利申请,多半都是国外公司在中国申请的专利,那主要是因为国外的专利权利要求书的撰写要求本来就与中国不一样,此外国外的专利水平确实比国内高一些,其权利要求写得非常详细。

如果申请人的技术方案本来就实在太简单,总共两句话就可以讲清楚的事情,那就别怪代理人写得少了,这叫巧妇难为无米之炊。

2.权利要求1的内容越简单越好。

这主要是因为发明专利申请的权利要求1有较大的改动余地,内容越简单,将来改动的余地越大。但是注意,实用新型专利的权利要求1绝对不是这样的判断原则,实用新型的权利要求1是越准确越好,但是怎样才叫准确,专利申请人是无从判断的,只能尽可能找个优秀的代理人。

3)说明书

作用是详细介绍专利申请的全部技术内容。

从专利发展的历史看,最初的专利申请是只有说明书而没有权利要求书的,要求保护的范围就是整个说明书提供的技术方案。但是随着科技的发展,技术进步已经越来越缺少突破性的发明,绝大多数的技术内容都是在现有技术上面的改进。汽车可以说是一件突破性的发明,但是现在关于汽车的所有专利都只是在现有的四个轮子加方向盘的结构上进行改进,这样的改进专利所要求保护的只能是那一点点改进的地方,而不可能是四个轮子加方向盘的全部汽车。

因此说明书才逐渐产生了分化,从说明书里面分离出来权利要求书,专门用作单独阐述要求保护的部分。其实在很多国家里,权利要求书还属于说明书的一部分,只是在中国专利法上把权利要求书与说明书分开了,可实质上并没有任何区别。

由此可以知道,说明书的作用就是描述整个发明的全部,虽然四个轮子加方向盘不是该项专利申请的保护范围,但若要讲清楚保护范围就必须把四个轮子加方向盘的汽车整体一起讲。

说明书的质量判断大致也有两个原则。

1.内容越详细越好,尽可能地将全部技术细节写清楚原则上是比较好的,这样有助于审查员的审查,也有助于在事情不妙的时候进行修改,可以将说明书中的细节补充到权利要求书中以提高授权前景。

有时候又不是越详细越好,毕竟可能需要隐藏一些技术秘密,不想让别人知道。这种情况下申请人具体应该怎么做,就是找个优秀的代理人,他会帮你规划哪些可以隐藏,哪些必须公开。这也是一种很微妙的事情,据我所知确实有一些申请人既要申请专利,又不打算将自己的技术内容公开,最后因为说明书公开不充分导致无法授权,这真是得不偿失。世间人多数如此,早知今日何必当初。

2.逻辑性越强越好,充分理由很重要。主要指的是看代理人是否把说明书中体现的各个技术要点都进行一定的功能点评,类似这样的话,“A技术特征使得该产品如何如何,具有很好的效果;B技术特征使该产品成本降低,结实耐用”。

这些话一般是申请人自己提供的,如果没有提供,而代理人自行填上去一些类似的话,这说明代理人是非常有经验的。究其原因,就是因为这些作用、效果、好处、优势之类的评价对于专利技术方案的授权是非常有用,甚至是非常关键的。代理人应该通过严密的逻辑论证证明每个技术特征的作用。

4)说明书附图

对发明来说,附图不是必备的。如果必须通过附图说明整个技术方案的话,则说明书附图是必备的;如果通过文字就足以描述全部技术方案,则无需说明书附图。

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必须提交说明书附图,因为实用新型主要是机械结构的改进,对于机械结构,没有附图是不可能用语言讲得清楚的,所以必须提供附图。

申请人提供附图最好提供电子版本,可以在电脑上随意修改的版本,而不要提供纸件。因为申请人提供的附图可以说是100%不可能直接当作说明书附图进行使用,必须经过代理人的修改和重新规划。提供电子版本有助于尽快完成说明书附图,尽快提交专利申请,质量也有保障。

5)说明书摘要和摘要附图

用处不是很大,摘要以及附图主要是起到一种方便用户检索的作用。也就是说,方便别人查找你的专利而写的一些文字。因为权利要求书和说明书内容较多,一般人一眼看不到头,而说明书摘要限制于300字内,摘要附图只能是一副最有代表性的附图,因此读者通过摘要和附图可以最快速度了解你的专利技术内容。

摘要以及附图对于专利保护范围毫无用处,只是为了方便技术传播。所以写好写坏一个样,问题不大,只要形式上没问题就可以了。申请人无需在这个问题上与代理人纠缠。

6)提前公开请求书和实质审查请求书

这两种请求书只适用于发明专利,其他两种专利没有这种文件,而且这两种文件不需要在提出申请的时候一起提交,可以在申请日以后的适当时间再提交。

提前公开请求书不是必备文件,若不提交提前公开请求书,则发明专利申请会在申请日以后18个月之后才公开,然后才进行实质审查。也就是说,提出了提前公开请求就加快了授权的程序。

也许有申请人会以为一定要提出提前公开请求以便于尽早授权,一般情况下是如此。不过有的大型企业会特地要求不进行提前公开,他们反而不希望尽早授权,这一般是因为他们的技术还处于持续研发的过程中,晚一点授权可以让他们的后续改进的技术也可以申请专利。一旦较先的技术已经被授权,那么后续的改进技术审查将会以较先的技术作为现有技术,不利于在后申请的技术获得专利权。

实质审查请求书是必须提交的,如果从申请日起3年内没有提出实质审查请求书并且缴纳实质审查费,国家知识产权局就认为该项专利申请自动撤回了。注意,必须在3年内既要交钱,又要交请求书。可以在提交专利申请的同时提交实质审查请求书,以后再缴纳实质审查费,也可以在提交专利申请的时候不提交实质审查请求书,以后看情况再决定提交请求书和实质审查费。

其实实质审查费的官方称呼叫“发明专利审查费”,但是行业内人士都直接称呼之为实质审查费。

7)专利代理委托书和费用减缓请求书

委托了代理机构就必须提交专利代理委托书,告诉国家知识产权局相关一切文件都可以直接发给专利代理机构负责转交,不用发给申请人自己了。委托了代理机构的专利申请,一切通知书都直接发给代理机构,然后由代理机构转交给申请人。由此也就有些代理机构实在是,可能将通知书藏起来不给申请人看。

形式问题的通知书确实没有必要给申请人看,因为完全不涉及保护范围,不会给申请人带来任何损失,只会给申请人省事。但是审查意见通知书这种内容则一般必须给申请人转发,由申请人和代理人共同决定如何答复。

专利代理委托书的内容其实就是写明该项专利委托给该家代理机构,代理机构的地址,代理人的姓名。然后由申请人和代理机构各自签字或者盖章。

费用减缓请求书并不是必需文件,个人作为专利申请人的话,一般肯定会提交费用减缓请求书。因为中国专利法目前为个人申请大开绿灯,可以提供高达85%的费用减缓比率,也就是说100块钱可以只交15块。

所以,如果一个个人申请发明专利的话,申请费只需要900×15%=135元,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只需要500×15%=75元。注意,只能是一个自然人,而不能是两个。如果是两个自然人作为申请人就只能减免70%,也就是每个人还是分摊15%,两个以上的话还是减免70%。

如果是企业名义申请专利,需要得到市级知识产权局盖章的证明该企业亏损的文件,可以减免70%。有的地方的知识产权局是很愿意做这样的事情的,他们很希望本地的专利申请数量大增以体现知识产权局的工作成绩。

不过,有的企业倒并不希望自己的费用被减缓,例如某些上市公司的业绩很重要,费用减缓请求书上必须写“本单位因为亏损所以要求减缓费用”之类的语言,但是他们宁肯多缴纳专利申请费,也不愿意写本单位亏损。

其实究其根本来说,专利申请费用实在是不值一提,几百块几千块的费用还值得斤斤计较嘛,重点是申请的专利有没有用,能不能拿来赚钱。

2.6.3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所需文件

外观设计与发明和实用新型大有不同,提交的申请文件没有权利要求书、说明书、说明书附图、说明书摘要和摘要附图。外观设计专利申请需要提交的文件是:

1)外观设计请求书

内容与发明专利请求书差不多。

2)外观设计图片或者照片

里面一般要包括该项外观设计专利上下左右前后六个方向的图片。

外观设计的保护范围以体现在图片里面的产品的外观设计为准,这里面体现了很多信息。

第一,图片是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最重要的文件,它限定了外观设计的保护范围,无论是审查授权还是以专利权为依据起诉他人侵权,都要以图片体现的保护范围为准。对于申请人来说应该特别注意,拿个产品实物作为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依据是没用的,专利局才不认这个东西呢,法院也不认。

第二,中国的外观设计专利,归根结底它是对于产品的外观设计,而不是对于艺术设计本身的设计,也就是说对于一个形状、图案或者色彩的设计,外观设计并不保护这个设计本身,外观设计保护的是附带有这些设计形式的产品。

举例说,外观设计不保护带有S形图案的花纹,而保护的是带有S形花纹图案的手机。

在已经委托了代理机构的情况下,申请人所要做的只是提供尽可能符合专利法要求的图片。因此对于申请人来说,如何准备外观设计图片,准备怎样的外观设计图片是最重要的问题。对于具体的申请来说,专利代理人自然会根据情况详细说明准备怎样的图片文件,这里我先为申请人讲解一下如何准备申请图片文件。

“外观设计图片或照片”是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供的标准表格文件的名称,顾名思义可以知道提供的文件分为两种,一种是图片,一种是照片,两者都可以。图片指的是人为绘制的图纸,照片是给外观设计产品实物进行拍照获得的照片。

外观设计图片

按照文件格式分类,可以进行艺术设计的软件太多了,比较有名的比如CorelDrawAutoCAD3DMaxProEUGSolidWorks。经过我手处理过的外观设计专利目前有1000件了,这里面有各种类型,我最喜欢的就是用设计软件的格式直接提供给我的原始文件,这是因为申请人提供的图片文件基本不可能完全符合专利法的要求,这期间必须由代理人进行修改,提供了原始文件格式的图片可以很容易进行修改,方便了代理人的工作。

按照色彩分类,可以分为线条图、渲染图。我倾向于让申请人尽可能提供线条图,因为线条图对于细节的表现力明显强过渲染图。之所以有渲染图的存在只是为了演示效果好,但是提供更好的细节表现最好用线条图。

由于图片是软件直接画出来的,所以很容易调节图片的清晰度,也很容易调节各个视图的显示比例。只要申请人将可编辑模式的电子版图片文件交给专利代理人,后面的一切任务都给专利代理人处理,申请人无需操心。

外观设计照片

照片的类型比较简单,把产品摆好,按照上下左右前后六个方位的正投影方向拍六张照片,就是照片的基本要求,这要求很简单也很直接。

一要清楚,如果照片拍的不清楚,产品都看不清楚,或者要求进行保护的设计要点部位看不清楚,审查员看都看不清楚,自然保护范围也是不清楚的。对于一个不清不楚的东西当然不可能授权。

二要各个视图比例一致,同一个部件在不同的视图里面应该具有相同的尺寸。外观设计照片在提交的时候需要将所有各个方向的视图打印在同一份文件里面,而不是提交各个视图的单张照片。由于外观设计照片文件是法律文件,其形式要求是非常高的,一丁点细节的瑕疵都会影响权利,所以比例问题也要切实注意。具体如何操作,代理人都会在具体的申请中予以指导。

3)简要说明

对该项外观设计的产品进行介绍,例如设计要点、使用领域、省略视图等情况。简要说明与外观设计图片或照片一样,是必须提交给专利局的文件。

简要说明的内容也不需要申请人填写,申请人只要将该项产品的主要信息提供给代理人即可,比如该项产品叫什么名字,做什么用,设计要点在哪里等内容。

一般情况下,简要说明的内容不会对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范围产生影响,不过如果该项外观设计产品是一种崭新的前所未有的产品,则简要说明需要大致进行说明。于是该项新产品的外观设计专利将具有更大的保护范围。

举例来说,当年还没有消毒碗柜的时候,某公司发明了消毒碗柜,申请了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人凭此项外观设计专利起诉了很多家也跟风制造消毒碗柜的厂家,大获全胜。由于当时的消毒碗柜外观还非常简单,就是两个门带把手而已,只要制造了消毒碗柜基本上都必然具有这样基本的外观,所以胜诉容易。而现在工业设计已经非常完善,现在若申请消毒碗柜的外观设计专利,其可供设计的余地就非常小了,保护范围也大为缩小。

4)专利代理委托书和费用减缓请求书

与发明专利完全相同。

  1. 目前还没有任何评论.
  1. 目前还没有任何 trackbacks 和 pingbacks.
您必须在 登录 后才能发布评论.
备案号: 粤ICP备1203757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