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发明人沟通的四个关键思路——问题+方案→现有→规避
一、序言
专利代理人要遵循什么样的进化路线?比如撰写→答审→复审→无效→诉讼→当老板,贯穿了整个专利生命周期。比如国内业务→国外业务→当老板,贯穿了国内外业务。比如专利分析→专利布局→专利纠纷→专利运营→当老板,贯穿了专利价值链。不是谁都能当老板的,打工也没啥不好嘛,但是打工就必须要有诀窍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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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就是讲个诀窍,绝对干货,可以让处于任何进化阶段下的专利代理人思考一下怎样与发明人沟通。专利质量,三分之一决定于技术,三分之一决定于发明人与代理人的沟通,三分之一取决于专利代理人的水平。本文讲的就是中间的这三分之一。
二、案例
最近有个案子,到大学面谈去。现场沟通了解技术方案的过程中,我突然有了一丝灵魂出窍的感觉,一个我在天上,看着另一个我与老教授侃侃而谈。天上的那个我,冷酷地看着下方的我的思维模式被专利思维束缚得这么严重。下方的我,自己都没意识到,不经意间遵循着几个完美的思路跟发明人说话。我顺其自然提出的若干个问题,都是遵循着相同的套路,感觉很有意思。为什么提这些问题,为什么按这样的顺序提问题,这就是与发明人沟通的关键思路。
净水器用于过滤水,地球人都知道。管路中必定留有水,会滋生细菌,于是发明人意图加入旁通的热风机为管路烘干,避免滋生细菌,这就是本案例的技术方案。举例而已,不要较真。文字+图纸,写的很清楚,老教授嘛,水平杠杠滴。
于是:
(1)问题:烘干管路;方案:管路旁通热风机。
这个方案太跌份了,太容易想到了,虽然我第一次看到这样的技术,还没有进行检索,但凭感觉也知道创造性不足。我问,创造性似乎不够,解决管路存水的问题就用热风吹来解决,一般人容易想到。是否有进一步的改进。老教授说,旁通热风机与水的管路需要密封,在进水的时候必须确保水流不会进入热风机,所以加阀门。
相对于第(1)项,有了一个较大的改进,创造性更进一步了,但是依然不足。再问:用阀门是很容易想到的事情,而且是必须设置阀门的,是否阀门的设置有特别之处?老教授说,不是只加一个阀门的,而是近管路的阀门与近热风机的阀门采用两个不同类型的阀门(具体类型省略)。
于是:
(2)问题:水的管路与旁通热风机的隔水问题;方案:设置两个不同类型的阀门。
看起来创造性已经差不多了,不同阀门的设置应该是有创造性的了,但技术方案有些单薄,是否能够继续深入提供更多的技术方案。我问,是否考虑到自动化的问题,比如自动启动烘干功能,节省人力;以及自动变换阀门通与断,避免因为忘记关阀门而发生危险。老教授大加赞赏说,是要加上自动控制问题,在两个阀门之间设置有湿度传感器,假如忘记关掉近管路的阀门,则湿度传感器在水流可能进入到热风机时,控制近热风机的阀门自动关掉。
于是:
(3)问题:避免水流倒灌热风机;方案:在两个阀门之间设置湿度传感器,控制近热风机的阀门的关闭。
同时,老教授说,湿度传感器不仅仅控制热风机的阀门,还可以控制管路的阀门,假如出现倒灌的危险,同时关掉管路进水阀门。
于是:
(4)问题:避免水流倒灌热风机;方案:在两个阀门之间设置湿度传感器,控制管路进水阀门的关闭。
同时,老教授说,还可以设置一个控制器,在用户使用完毕之后,自动开启热风机进行烘干,不需要用户手动启动热风机,这会很方便。
于是:
(5)问题:自动烘干;方案:设置用完之后自动启动热风机烘干的控制器。
这个时候应该说发明人和代理人双方都比较心满意足了,我体现了自己的价值,老教授也觉得搞了很多新技术。当然,实际案例不止这么简单,后面还有很多问题和方案没讲。不过,用不着了,思路已经很清楚了。
三、关键思路之问题和方案
根据上述五点,我已经当场写完权利要求书的草稿了,就直接标在老教授的纸件交底书上。权利要求书实际上就是技术方案,每条权利要求的技术效果实际就是解决了什么技术问题。
权利要求书如下:
1净水器,包括进水管路、热风机、水泵和阀门;
2安全措施:两个阀门2、4;
3安全措施:湿度传感器3控制阀门4;
4安全措施:湿度传感器3控制进水管路阀门;
5自动控制:控制器自动启动热风机。
将技术问题与技术方案对应起来就是:
权1:烘干问题,设置热风机;
权2:烘干问题+安全问题,设置阀门;
权3:烘干问题+自动安全问题,设置湿度传感器自动关闭阀门;
权4:烘干问题+根本安全问题,设置湿度传感器自动关闭进水阀门;
权5:烘干问题+自动启动问题,设置控制器自动启动热风机。
按照上面与老教授的沟通过程,以归纳法的思维演绎一下,得出一个具有通用意义的结论:
问题与方案是一一对应的,问题、方案与每一条权利要求也是一一对应的,问题与方案决定了每一条权利要求的创造性。要想让每一条权利要求具有创造性,必须向发明人深入了解除了解决发明人认为的技术问题之外,更进一步解决了什么技术问题。例如本案例中,发明人以为自己只解决了烘干除菌的技术问题,但这个技术问题对应的技术方案创造性不高。进而,要挖掘更进一步解决的其他技术问题,这才有后面源源不断的新的技术问题和技术方案产生。
三、关键思路之现有
按照专利实审的思路而言,应该是先考虑现有技术,然后再考虑现有技术与本申请的技术方案的区别技术特征,进而根据区别技术特征来考虑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是什么,此时才存在技术问题与技术方案的一一对应关系。也就是,现有技术→问题+方案。
但是与发明人沟通时,无法按照这个顺序处理。原因是,作为代理人来说,事先没有接触该专利申请的方案,在没有进行检索的情况下,不可能知晓现有技术是什么。作为发明人来说,其不太理解专利法意义上的现有技术与他实际工作中的现有技术的区别,如果直接询问他现有技术是什么,他多半思路混乱。
作为代理人,主要功夫要花在沟通之后,自行进行现有技术检索上。但现场沟通机会难得,无论如何也要让发明人多说两句。因为当面沟通的信息量是最大的,而且反应及时,更关键的是,发明人透漏的现有技术一般是在网上或者专利数据库中根本查不到的,这些现有技术会使代理人更容易理解技术方案,使撰写更容易。
不要用现有技术的称谓向发明人提问,而应该问他,在本发明之前,本行业的其他公司是怎么做的;以及在本发明之前,本单位是怎么做的。在技术发展过程中,发生过哪些问题并逐渐解决的。
在与发明人沟通的过程中询问现有技术的问题,目的只不过是为了让代理人更了解该技术的来龙去脉,更熟悉该领域的技术发展情况,而不是以发明人提供的现有技术为基础去确定区别技术特征和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
四、关键思路之规避
与发明人沟通的关键思路是:问题+方案→现有→规避,也就是在与发明人沟通之后,基本确定权利要求的布局(技术问题和技术方案的对应关系)之后,要当面与发明人说清楚哪些方案可以被其他人规避的问题,从而在写专利之前就把权利要求的漏洞弥补。千万杜绝一个思想就是,代理人能够帮发明人弥补被规避的漏洞,那是不可能的。正常来说,一个专利代理人是不可能具备所有行业的知识的。一个专利代理人无论水平有多高,也必须在发明人的合作之下才能完成防止规避设计的任务。
怎样在专利提交之前就考虑防止规避的问题?不同技术领域的专利有不同的规避设计方式,我虽然有规避设计的经验,但着实没能力概括全部领域的规避设计方式。我能够提供的建议就是:
1、防止规避设计,应当以发明人为主。在权利要求布局完成之后,技术问题与技术方案的对应关系解决之后,要与发明人沟通是否有其他技术方案解决相同的技术问题,要让发明人去主想,由代理人补充。如果代理人对该领域的技术知识非常丰富,才有可能提出一些具体建议。
2、专利文件写完之后,才开始真正的防止规避设计。真正的防止规避设计应该是在专利文件完整撰写完毕之后,权利要求的内容固定之后才能开始规避设计,获得能够解决相同的技术问题但却不侵犯权利要求书的其他技术方案。这些新的技术方案,统统继续申请专利。
为什么很多发明人对专利制度充满了不信任感,对专利能够保护自己心灰意冷?主要原因是司法保护力度的问题,中国目前实行的是弱知识产权保护政策,国家战略如此,是没什么办法。次要原因是绝大多数专利质量确实不怎么样。提升专利质量的关键,就在于这第四个思路,如何进行防止专利规避的设计。对任何一个专利权人来说,这第四个思路才是最关键的问题。
五、总结
如果发明人给什么就写什么,只考虑完成专利文件的撰写,没想过每一条权利要求的技术问题和技术方案的对应与逐渐深入,逐条增强权利要求的创造性,则无论写多少年案子,都是60分以下的专利代理人。如果在与发明人的沟通过程中能考虑技术问题和技术方案的布局和逐步深入,就算是60分以上的专利代理人了(及格)。如果还能考虑现有技术的问题,针对现有技术进行充分的检索与发明人沟通,就算是70分以上的专利代理人了(良好)。如果还能考虑如何防止竞争对手规避专利权,在发明人原有的技术方案的基础上考虑更多的规避设计方案,那就是80分以上的专利代理人了(优秀)。至于90分(卓越)和100分(完美)的专利代理人那是不存在的。专利的价值与保护范围不是由发明人、代理人和审查员决定的,专利的价值由市场决定,专利的保护范围由法院的判决书决定。因此,只会写案子的专利代理人,最牛逼也就到80分为止了。
很少有发明人能一次性将应该提供的技术问题与技术方案描述清楚,越是重要和复杂的案件,越是需要与发明人当面沟通。在当面沟通的过程中需要聊哪些问题才能有助于写出高质量的专利文件,问题+方案→现有→规避,这四个关键思路应该是比较管用的了。
此外,本文也应当与我2010年写的文章《专利技术交底的几种形式~面谈第一,实物第二,图纸第三,文字第四》(http://www.patent5.com/article/
我曾经以为高端大气上档次的企业都可以写出来完美无缺的技术交底书,只要唰唰地丢给代理人,代理人就可以处理出完美无缺的专利申请文件。又经过了很多年,我才知道,这种思路是错误的。虽然有很多企业作为专利申请人能够提供完善的技术交底书,但发明人与代理人的矛盾是永远存在的,发明人的专利交底水平是永远也不可能达到代理人期望的程度的。一个案例是,在连续18年专利申请量排名世界第一的IBM公司,专利代理人仍然会被发明人搞得焦头烂额,不知道他们写的是什么东西。更重要的是,如果要为了专利质量而共同努力的话,面谈+实物+现场+文字+图纸的综合沟通方式是一个都不能缺的,仅仅文字+图纸的技术交底书的沟通形式,远远不够。
技术交底书这东西,其实是规模较大的代理机构搞出来用于机械化批量生产,提高劳动效率赚更多的钱的工具。技术交底书应该存在,但也仅仅应该作为技术沟通的一个载体而已,不应该当作技术沟通的全部。
理论上来说,专利文件应该像美国一样,每一件专利都要花费一个代理人几乎一个月的时间去撰写和修改,每一件专利都是一份精致的法律文件。
中国应该也能达到这么一天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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